霍山县南岳花都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 阅读量: 15418
一、项目编号:HYCG-2023-012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南岳花都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山县宜家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凤凰城小区三栋1101号
成交金额:本项目综合物业费为固定单价:多层0.5元/㎡·月,高层、4#楼电梯洋房0.98元/㎡·月(含电梯运行维护及检测费用),别墅和4层叠墅1.2元/㎡·月。二次供水收费标准为:6层-11层5元/月,12层-18层10元/月。 总价合计为:壹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陆拾柒元玖角贰分(¥1272967.9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霍山县南岳花都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霍山县南岳花都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129675.44㎡,住宅面积118045㎡(其中,6层住宅25157㎡,18层住宅39916㎡,11层住宅38436㎡,4#楼电梯洋房约3300㎡,别墅和4层叠墅为11236㎡)。服务内容包括物业公用部位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公用部位的卫生清理和绿化养护管理,秩序维护和车辆登记及进出管理,协助安全防范工作和物业档案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源东路7号(采购人)和霍山县中兴南路16号(代理机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南岳花都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霍山县淠源东路7号
联系人:袁先生 1396624708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中兴南路16号
联系人:邵小艳 0564-502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邵小艳
联系方式:13966247088 0564-5029965/18156429779
霍山县南岳花都小区业主委员会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