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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驾贡酒数字化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作者: 阅读量: 1556

、项目编号:AHHYZX-2023007

二、项目名称:迎驾贡酒数字化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强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

成交金额:55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迎驾贡酒数字化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施工范围: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厂社区、永康桥村地块70户(企业)房屋,拆除面积为40390.03平方米,其中拆除房屋结构包括钢结构(约4200㎡)、砖墙钢结构顶(约2600㎡)、砖混(约26707.76㎡)、砖木(约5677.42㎡)、其他(约1204.85㎡)。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拆除,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负责人:段枫

四、评审专家名单陆学锋、汪海洋、朱庆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和霍山县中兴南路16号(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8564106960564-502996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址:霍山县衡山镇诸佛庵西路106号

联系方式:陆先生 15856410696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16号(老建设局大院3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64-502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朱工

联系方式:15856410696、0564-5029965


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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