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部山体主动防护网购置及安装(三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5 作者: 阅读量: 9008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安徽某部山体主动防护网购置及安装(三次)
三、发包编号:2022-JQWCLA-W3004
四、评审结果:
1.安徽明誉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67800.00元;
2.四川奥思特边坡防护工程有限公司,报价280000.00元;
3.安徽华满建设有限公司,报价为324500.00;
4.安徽徽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五、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回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次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六、评审专家名单:郁书好、解宜斌、王克伟
七、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以下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依据的;
3.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八、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16号(老建设局大院)
联系人:朱蓉蓉
电 话:0564-5029965/1872695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