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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岭镇人民路商业街17#商铺招租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0 作者: 阅读量: 1199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佛子岭镇人民路商业街17#商铺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HYCG-2022-021                                

招租方式:竞价 

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3日

招租日期:2022年8月10日1600分

成交人名称:安徽华运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区湖光路9号                             

成交金额:83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佛子岭镇人民路商业街17#商铺招租项目,竞租价81000.00元/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业红  孙辉  余跃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址:霍山县佛子岭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64-5232921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中兴南路16号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564-5029965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收费金额: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公告期限:2022年8102022年811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中兴南路16号,联系电话:0564-502996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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