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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丰渔业活鱼运输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4 作者: 阅读量: 1177

一、项目编号:HYCG-2022-012

二、项目名称:康丰渔业活鱼运输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张兵船舶修理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高速御景天地5栋109号

成交金额:叁拾贰万捌仟叁佰玖拾陆元壹角陆分(小写:328396.1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活鱼运输船

品牌

规格型号每艘船长约15.5m*宽不小于3.2m*高约1.2m。主机功率36匹,包括船体建造、轮机设备、电气设备、上层建筑舱棚及油漆救生消防设备。(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数量2艘

单价164198.08/艘

五、询价小组名单:崔立根、程皓南、汪海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康丰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10号

联系方式:程先生/13856453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16号(老建设局大院三楼)

联系方式:赵雅芝/0564-502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雅芝

电话:0564-502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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